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现将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
2017年10月16日
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
申报考评工作方案
为进一步深化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,巩固近年来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成果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考评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保函〔2017〕118号)(见附件1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为切实做好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,学校成立督查及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督查及考评工作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卫处具体组织协调督查及考评工作(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于考评工作结束后自然撤销),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,成员由保卫处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。
组 长:卢羡文、曾用强
副组长:陈楚瑞、郑永江、林红
组 员:曾祥翼、江奇艳、张镜怀、王 迪、饶少群
叶康荣、廖碧辉、赵春露、张 晖、廖金宝
席铁壮、陈 英
二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整改工作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,在以往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的基础上,认真总结经验,对照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逐一进行自评,查漏补缺,自查自改,凝练学校自2014年以来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成果,撰写自评得分及说明,并填写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自评得分及说明》(见附件2)。
三、扎实做好督查及迎评准备工作
根据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要求,按照“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将迎评工作任务分解逐项落实(见附件3),并成立自评报告撰写组、佐证材料收集建档组、督查及考评工作保障组等三个专项工作小组,扎实做好督查及迎评工作。各小组工作职责及成员如下:
1.自评报告撰写组。对照《细则》,在自查自改自评的基础上,认真总结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成果和特色亮点,形成自评总结报告,并填写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表(高等学校)》。组长:廖碧辉,成员:江奇艳、张镜怀、许均招、马兴国、李躜雯、彭玫、叶蓉蓉等。
2.佐证材料收集建档组。负责所有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建档。组长:廖碧辉,副组长:甄静、彭海雄,成员:马兴国、张传忠、方芳、谭锦坤、叶蓉蓉、王媛等。
3.督查及考评工作保障组。负责协调配合督查及考评工作组进校考评,做好现场听取学校汇报、召开座谈会、问卷调查、实地检查、查阅有关台账资料等相关保障工作。组长:曾祥翼、副组长:廖碧辉。
四、督查及迎评工作日程安排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综治办、省公安厅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方案,10月30日前必须上报省教育厅相关申报材料,11月进校现场督查及考评。现结合学校实际,将有关工作日程安排如下:
序号
| 工作内容
| 完成时间
| 负责部门
| 负责人
|
1
| 制订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方案
| 2017.10.10(周二)
| 保卫处
| 许均招
|
2
| 制定任务分解表
| 2017.10.10(周二)
| 保卫处
| 马兴国
|
3
| 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方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
| 2017.10.13(周五)
| 保卫处
| 廖碧辉
|
4
| 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方案发文
| 2017.10.16(周一)
| 两办
| 曾祥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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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| 召开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协调会
| 2017.10.16(周一)
| 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| 廖碧辉
|
6
| 组织自查自改自评
| 2017.10.16-10.20
(周一至周五)
| 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| 廖碧辉
|
7
| 撰写自评得分及说明
| 2017.10.20(周五)
| 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| 马兴国
|
8
| 佐证材料收集建档
| 2017.10.23(周一)
| 佐证材料收集建档组
| 许均招
|
9
| 撰写自评报告
| 2017.10.23-27(周一至周五)
| 自评报告撰写组
| 廖碧辉
|
10
| 自评及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厅
| 2017.10.30(周一)
| 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| 马兴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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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| 督查及考评工作组进校考评
| 2017.11(具体待通知)
| 督查及考评工作保障组
| 曾祥翼
|
五、认真做好自评及申报材料整理上报工作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申报工作要求,认真做好自评及申报材料整理上报工作。提供的佐证材料要按一级指标分别建立文件夹,所有佐证材料要建立目录,目录中文件夹和佐证材料编号、名称要与评分标准的各级指标相对应。督查及申报考评材料包括:
1.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自评总结报告;
2.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表(高等学校)
以上材料(含书面材料一式两份、电子版)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。
附件:1.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考评工作的通知
2.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自评得分及说明
3.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