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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2017-10-17 15:25  

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各部门、单位:

现将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

2017年10月16日

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

申报考评工作方案

为进一步深化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,巩固近年来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成果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考评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保函〔2017〕118号)(见附件1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
为切实做好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,学校成立督查及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督查及考评工作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卫处具体组织协调督查及考评工作(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于考评工作结束后自然撤销),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,成员由保卫处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。

组 长:卢羡文、曾用强

副组长:陈楚瑞、郑永江、林红

组 员:曾祥翼、江奇艳、张镜怀、王 迪、饶少群

叶康荣、廖碧辉、赵春露、张 晖、廖金宝

席铁壮、陈 英

二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整改工作
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,在以往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的基础上,认真总结经验,对照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逐一进行自评,查漏补缺,自查自改,凝练学校自2014年以来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成果,撰写自评得分及说明,并填写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自评得分及说明》(见附件2)。

三、扎实做好督查及迎评准备工作

根据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要求,按照“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将迎评工作任务分解逐项落实(见附件3),并成立自评报告撰写组、佐证材料收集建档组、督查及考评工作保障组等三个专项工作小组,扎实做好督查及迎评工作。各小组工作职责及成员如下:

1.自评报告撰写组。对照《细则》,在自查自改自评的基础上,认真总结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成果和特色亮点,形成自评总结报告,并填写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表(高等学校)》。组长:廖碧辉,成员:江奇艳、张镜怀、许均招、马兴国、李躜雯、彭玫、叶蓉蓉等。

2.佐证材料收集建档组。负责所有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建档。组长:廖碧辉,副组长:甄静、彭海雄,成员:马兴国、张传忠、方芳、谭锦坤、叶蓉蓉、王媛等。

3.督查及考评工作保障组。负责协调配合督查及考评工作组进校考评,做好现场听取学校汇报、召开座谈会、问卷调查、实地检查、查阅有关台账资料等相关保障工作。组长:曾祥翼、副组长:廖碧辉。

四、督查及迎评工作日程安排
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综治办、省公安厅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考评工作方案,10月30日前必须上报省教育厅相关申报材料,11月进校现场督查及考评。现结合学校实际,将有关工作日程安排如下:

序号

工作内容

完成时间

负责部门

负责人

1

制订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方案

2017.10.10(周二)

保卫处

许均招

2

制定任务分解表

2017.10.10(周二)

保卫处

马兴国

3

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方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

2017.10.13(周五)

保卫处

廖碧辉

4

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方案发文

2017.10.16(周一)

两办

曾祥翼

5

召开督查及申报考评工作协调会

2017.10.16(周一)
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廖碧辉

6

组织自查自改自评

2017.10.16-10.20

(周一至周五)
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廖碧辉

7

撰写自评得分及说明

2017.10.20(周五)
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马兴国

8

佐证材料收集建档

2017.10.23(周一)

佐证材料收集建档组

许均招

9

撰写自评报告

2017.10.23-27(周一至周五)

自评报告撰写组

廖碧辉

10

自评及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厅

2017.10.30(周一)
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马兴国

11

督查及考评工作组进校考评

2017.11(具体待通知)

督查及考评工作保障组

曾祥翼

五、认真做好自评及申报材料整理上报工作

督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申报工作要求,认真做好自评及申报材料整理上报工作。提供的佐证材料要按一级指标分别建立文件夹,所有佐证材料要建立目录,目录中文件夹和佐证材料编号、名称要与评分标准的各级指标相对应。督查及申报考评材料包括:

1.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自评总结报告;

2.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表(高等学校)

以上材料(含书面材料一式两份、电子版)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。

附件:1.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督查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考评工作的通知

2.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自评得分及说明

3.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及“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”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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